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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要陪那么多?”秦雅瞪大了眼睛,“她这……这……”她想说这不是抢钱吗?“你们好歹是亲戚,我和她也都是知青,她这……这有点过分了。”
她原本也不想这么快嫁人的,但上工的日子实在太苦了。更重要的是,家里人不再给她寄钱了,虽然她手里还有一点钱,但那是傍身的,家里不再给她寄钱,她傍身的钱也不想花掉,所以决定接受林振兴的追求,和他处对象。
没办法,在乡下这地方,林振兴身为大队长的儿子,条件也是数一数二的好了。不过,还是宁书幸福啊,嫁的是军官,家里住红砖房,她丈夫每个月都会寄钱,要是她也能过这种日子,下乡和在县城也没啥区别。
林振兴嘿嘿笑笑,他倒是没觉得有什么,这五年来,宁书在村里的风评就是这样,如果有一天她变得勤劳和善了,大家才会觉得奇怪呢。
“你笑什么?你倒是说话啊?”秦雅见他看着自己笑,有些不喜,觉得他没眼色。
“你生气的样子也好看。”林振兴道。
“你……”秦雅觉得,这人有病。“那你倒是说说看,现在怎么办。过几天要结婚了,东西都没有买,这样的亲事我可不愿意。”
说起正事,林振兴也认真了起来:“要不我们走着去吧,这样的日子,我爹不会让我们坐牛车的,牛是我们大队都要保护的钱财,它现在每天拉货,已经很累了。”
“可是我们要走两个小时啊。”秦雅也不是很喜欢坐牛车,因为牛身上的气味很重,可比起走路,坐牛车也能忍受一会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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