砰!
枪响过后,潘景云熟练的将子弹重新填好。
这是他来这里的第六天,而对面的这个丧尸,他已经记不得这是自己打死的第几个了。
在过去六天的时间里,他就一直驻扎在这个村子里,周边的情况他也摸索的差不多了。从现有搜集来的资料上看,距离村子十几公里外的地方有一座县城,可以说是方圆百里最繁华的地方了。
村子了的每个房屋他都挨个搜寻了一遍,也就翻出几包方便面和一些水,除此之外没有找到任何的东西。而在这六天里,这些东西也消耗的差不多了,他必须去县城里继续搜索。
“当前最重要的还是找到人啊!”潘景云叹息着说道。
这六天里,除了最开始的时候,剩下的时间里无论他怎么呼喊,系统小妹的声音却再也没有响起,潘景云差不多快要放弃了。可当务之急,他必须得找到食物和水,所以在村子里踌躇了六天之久的潘景云,终于决定今天动身去县城。
从村子里的仓库里推出一辆自行车,这是村子里唯一一个能用的交通工具了。简单的收拾了一下,便带着米粒骑向县城。
哦,米粒就是那条拉布拉多,在认主后潘景云就给它起了这个名字。
“米粒,快点儿。”
路上,潘景云总是让米粒跑在前面。原因无他,米粒的嗅觉比较灵敏,可以事先察觉到危险,潘景云称呼它为正义的先锋。
六天的时间,潘景云将它喂养的不错,原先骨瘦如柴,现在勉强看着还算正常一些。这几天它除了养身体外,可着实帮着潘景云出了不少力气。他们一人一狗,将这附近的丧尸扫荡一空,若不是凄惨的环境,这个村子还真的称得上是世外桃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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